石家庄9项车驾管新措施6月1日起业务办理流程_石家庄驾校网

石家庄9项车驾管新措施6月1日起业务办理流程

2019-05-22 18:03:33石家庄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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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9项车驾管新措施6月1日起业务办理流程》由石家庄驾校网于2019年5月22日整理发布,准备报名学车的朋友咨询电话:0311-85100859,参加团报活动享受优惠价格!报名免费接送!


2019年5月22日上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10项新举措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施行。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工作流程:从驾校报名、参加培训、互联网上考试预约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共4个步骤。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需注意问题::一是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二是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三是变更考试地业务需本人申请,不得委托。
一、从外地转入石家庄市工作流程:1、车管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考试次数、考试成绩等信息,制作申请表并交申请人签字确认。2、重新核发学习驾驶证明。3、一并办理互联网用户转入。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先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4、告知申请人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约考试,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车管三分所制证归档。
二、从石家庄市转出工作流程:当事人到驾校申请退还未参加培训科目的培训费后,到车管所申请退还未参加考试科目的考试费用;费用退还完成后,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业务。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措施自2019年6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工作流程:从驾校报名、参加培训、互联网上申请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共4个步骤。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工作,在全国120个城市同步实行,车管一、二分所在测试的基础上,已经正式办理业务。目前,此项业务暂不向县级车管所下放,由车管二分所办理。此项业务,车主可以在石家庄市车管所、转入地车管所或互联网上申请,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从外地转入石家庄市的工作流程:车主需开车,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到车管一分所或二分所,就近办理。车管所查验岗核对信息、查验车辆;业务岗受理业务、选号制证、发放号牌。
二、从石家庄市转出的工作流程:车管所业务受理、制作电子档案,车主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业务。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于2019年6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6年内免车,可以就近到任一车管所或交警大队业务窗口办理;需上线检测的,车主就近到任一安检机构办理。外地牌照摩托车无需再开具车辆检验委托书,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允许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2019年6月1日起,车管所业务窗口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车管所对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印章真实性有异议的,一次性比对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式样,并自行留存影印件,用于在日常工作中办理业务时核对。
为方便群众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石家庄市已经在平安、建设、工商、中国、河北、中信、农业等7家银行设置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群众可在银行一次性办理所有业务。
(7)、扩大使用原号范围
6月1日起,一是对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对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二是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年调整为两年。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办理业务时,车主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互换号牌2辆机动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确认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8)、实行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管所督促指导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工本费,在办事窗口公示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取代办费、服务费等费用,严禁设置强制性消费项目。目前,石家庄市对214家4S店授权了临牌办理业务。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措施2019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车管所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网上核对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不再审核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不再列入机动车档案材料,在机动车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联网核查”。
车管所业务窗口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如遇信息传输故障,系统中暂无车辆完税或者免税信息,可以通过本省(区、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办税服务厅进行车辆完税信息查询、打印,也可以通过扫描《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上的二维码,提取相关信息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对经本地区税务部门确认该车已经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也可以先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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