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挂科别慌,补考规则流程全解析来了》一文于2026年3月20日由石家庄驾校网编辑庄里人整理发布:科目二考了 3 次还没过,再考不过会怎么样?学习驾驶证明快到期了,剩下的考试能加急吗?别着急,今天一次性把补考规则预约技巧,一次性说清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考试科目补考次数限制,补考间隔要求;科目一不限制,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即可。科目二不得超过5次,应当在十日后预约,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得超过5次,应当在十日后预约,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四)不限制,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即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he.122.gov.cn/) →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 业务办理 → 驾驶证业务 → 本地考试预约;学习驾驶证明,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预约排名规则,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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